翠兰。”我的声音回荡在法庭里,“你买下我,不是为了当女儿养,是为了当一个可以随时牺牲的物件。” “你给我的每一口饭,都等着我用血肉和尊严来偿还。” “你不是我妈妈。从你把我交给赵建邦的那一刻起,我们之间,就只有仇恨,没有恩情。” 我顿了顿,感受到身边父母紧紧握住我的手传递来的力量。 “法官先生,我恳请法律,给予她应得的、公正的判决。” 最终,法槌落下。 李翠兰因拐卖儿童罪、虐待罪、遗弃罪、故意伤害罪等多项罪名成立,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。 她被法警带离时,还在声嘶力竭地咒骂着我,骂我白眼狼,骂我不得好死。 但那些声音,已经再也无法伤害我分毫。 阳光从法庭高高的窗户照射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