霓虹灯在雨后积水的地面上碎成无数晃动的光斑,红的蓝的紫的,像一条条被撕碎的内裤,凌乱地铺在杨征脚下。 他低着头,双手死死插在卫衣口袋里,指节因为用力而发白,脚步却不受控制地往那家名叫“黑洞”的酒吧挪。 他知道自己不该来。 可身体比理智诚实得多。 每一次路过职高门口,那些女孩儿晃着廉价的透明增高拖鞋,脚趾上涂着艳俗到刺眼的颜色,丝袜边缘勒进小腿肉里,勒出一圈浅浅的红痕——那些画面像钩子,一根根扎进他的下腹,往更深的地方拽。 他不敢直视,只能用眼角的余光偷瞄:瞄到那截露在外的腰肢上蜿蜒的玫瑰纹身,墨线在白皮肤上像活物般游走;瞄到唇钉在阳光下闪出的冷光,像一颗随时会割破唇肉的金属牙;瞄到染成玫瑰金的发梢扫过锁骨,在那片细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