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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
一年后。
我再婚了。
对象是陈铮。
他是个糙老爷子,听不懂莫扎特和贝多芬,分辨不出大提琴和中提琴的区别。但他会在下雪天提前把我的车窗霜铲干净,会在我膝盖旧伤犯的时候用热毛巾给我敷一整晚,会把工资卡塞进我手里,挠着头说:“拿着,男人身上有钱就变坏。”
这就够了。
婚礼办得很简单,就在一家老字号的饭庄,没请司仪,都是亲朋好友,热热闹闹地吃顿饭。
但我总觉得后背发凉,像是有双眼睛在盯着我。
敬酒敬到最后一桌的时候,我在大厅角落的柱子后面,看到了那个熟悉的鬼影。
陆明远。
他瘦得像根竹竿,眼窝深陷,穿着那件我离开时扔下的旧风衣,手里死死攥着那枚被我退回去的变形银戒指,指节惨白。
他看着陈铮笨拙地帮我挡酒,看着我笑得前仰后合,看着周围人起哄让我们喝交杯酒。
那种这种带着烟火气的幸福,是他这辈子都不屑给我的。
也是他永远都给不了的。
我们的视线在嘈杂的人群中撞了一下。
他瑟缩了一下,像是被正午的烈阳灼伤了眼,慌乱地低下了头,试图把自己缩进影子里。
然后,他默默地转身,一瘸一拐地往外走。
背影佝偻,像条被人打断了脊梁的老狗。
后来听以前乐团的人说,他疯了。
被乐团辞退后,他整天把自己关在那个没有电、没有保姆、只有灰尘的别墅里。
据说他把家里所有的窗帘都拉得严严实实,整夜整夜地对着沈瑶的照片自言自语,一会儿哭一会儿笑,还会做两人份的饭菜,摆在空荡荡的桌子上。
那是他唯一的归宿。
也是他亲手给自己砌死的坟墓。
我知道,这辈子,他是走不出那个名为“沈瑶”的阴影了。
哪怕沈瑶只是个早就消散的亡魂,哪怕他爱的其实只是自己臆想出来的深情人设。
那是他的报应,也是他的宿命。
而我,挽着陈铮的手,走向了喧闹温暖的人群。
窗外,阳光正好,把阴霾晒得一干二净。
活着,真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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