增设‘算’、‘律’、‘农’等科,以选拔专门人才;二是设立“观察使”,于士子中进士或入仕之前,先送到地方历练一到两年,观察他们的品行,然后再任命,以免纸上谈兵。 三是加强主考官和监考人员的监督和轮换,允许各考生申诉复核不公。” 冷月又道:“陛下,臣妾认为,教化也是必不可少的。 可于各州郡开办「官学」,除教授经义外,亦可引入算律等学基,以备科举之用,亦可令寒门子弟读书,以示朝廷重视教育。” 陈烈点了点头:“你说的对。 另外,我认为,对于考官和参与考试的官员,应该采取‘连坐’和‘重赏’相结合的办法。 若选士才德俱佳,政绩卓著,举荐人亦有功劳;若是举荐的人贪污受贿,甚至作弊,举荐人也要承担责任!同时,提高考官的待遇,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