与现在不一样的是,那时曾雨晴还是公司的老板,忽然去世留下了一大笔资产,加上曾雨晴生前没有立遗嘱,财产处置就有了问题。 曾雨晴也是想要立遗嘱的,但是在咨询遗产问题的时候,律师给她讲了一个案例。 一位离异的女士在发家致富后把资产都转为房产并写上女儿的名字,以为可以让女儿的利益最大化。但是她女儿结婚后没多久,就因为传染性肺炎去世了,女儿死的时候才二十多岁还没想过立遗嘱。所以,这位女士要与女儿的丈夫还有生父共同继承遗产,但这些资产都是这个女士打拼多年挣下的,虽然她找了律师打官司,但是根据遗产继承法,最后能争取到的与法律规定的大概率相差无几。 曾雨晴听完之后也很纠结,傅正声人品极差,为了获得利益可以使用各种手段。当初就是因为他挪用公司的钱为自己谋取利益才被起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