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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今年回我老家过年吧,我爸妈都打电话来催好几回了。”方彦明讨好地说。
和毛芳菲结婚三年,就结婚的时候回了趟老家,之后都没回去过,每年过年前一个月爸妈都打电话催,但毛芳菲不愿意,方彦明也不好强迫媳妇。
其实方彦明自个也不是很想回老家,他爸妈实在忒邋遢了些,家里又养了鸡鸭狗猪,鸡鸭也不关起来,在屋子里满天飞,屋子里都是鸡屎,他妈也不及时清理,时间一长,屋子里的味就上头了,小时候他倒不觉得,可现在他一回家就只想在外头待著,实在不想待屋子里。
但不回老家也不是个事儿,乡里乡亲会说闲话,说他有了出息就忘本,都已经有人在嚼舌根了,他倒是听不见,但他爸妈会传,电话里不停数落,骂他有了媳妇就忘了爹娘。
“不回,要回你自个回,我一个人在平江过年。”毛芳菲眼皮都不抬,手里拿著遥控器,机械地换台,电视机屏幕不断跳跃节目,没一个是毛芳菲想看的。
方彦明凑近了些,笑容更加讨好,“我一个人回去哪成,我还想带媳妇回去显摆呢,全村就只我娶的媳妇最漂亮最能干,一年回去十次都显摆不够啊!”
毛芳菲嘴角微扬,眼里多了些笑意,但脸还绷著,反正她不回。
那鬼地方她再也不想去了,结婚的时候气得她差点临阵脱逃。
贫苦她可以忍受,可懒惰和邋遢她无法容忍,当初听了方彦明的话,同意去老家补办婚礼,在老家住了三天,那三天毛芳菲差点和方彦明闹离婚。
都21世纪了,居然家里还有跳蚤,只住了一个晚上,毛芳菲身上就被咬得全是红疙瘩,奇痒难耐,还有头虱,就是和方彦明父母坐近了说了会话,虱子就跳她头上了。
这些也罢了,上厕所更让毛芳菲想死,就在院子里挖了个坑,搭两块木板,挂一块窄小的布帘子,风一吹就会被全看光光。
有一回她正好在院子里,公公在如厕,风一吹,她就看见了方彦明老子的大屁股,这老头还冲她笑了笑,当时把毛芳菲膈应的,当场就想走人。
她对死人的果体毫不在意,看一百遍都没问题,可她不喜欢看活人的,就连方彦明和她办事,她都不太喜欢光著,一丝不挂很容易让她联想到死人,手就痒痒地想解剖一下。
而且那个简陋的厕所边上,还时常会有白白胖胖的蛆虫一拱一拱的,毛芳菲打小就有抽水马桶使用,只在书上看过这种虫子的图片,头一回在方彦明家看到了实物,尽管死人腐烂后也会长满蛆虫,可那是工作。
工作和生活她分得很清,工作再脏再恶心她都能忍受,生活中她却有严重洁癖,那种厕所她连看一眼都恶心,哪怕便秘至死都不会上,最后那三天她是去山上解决的,其中的艰难心酸,令毛芳菲对方彦明老家毫无一丝好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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